各会员用户工厂、各指关计量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交易平台的公开公正属性,规范竞价交易各方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中心拟对《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一次章第6条拟转为: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交易信息,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竞争,防止单一渠道过于集中。
2章第7条拟曾加:竞价交易当事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其二章第9条拟增加:6.卖方能默契配合市场交易中央审核河北省省区域储备量粮竞价在线交易在线交易核查系统化监测有关的问题,给予事实证明材料。
三章第103条拟调成:卖方提出委托申请。卖方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交《交易委托书》《交易清单》《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有效期6个月以内)和轮换文件等资料,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5章再者第十九条拟改为:交易中心按合同履约金额的0.8‰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有关部门或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后章4.十一月条拟改成:购买卖家突然突然出现四个十二条下列悔约活动的,网上成交公司表明履约能力切实保障金和网上成交切实保障金准则各用乘上实际上悔约量算出悔约金,从购买卖家代缴的切实保障金中各用扣缴并支付款给卖家和网上成交公司。购买卖家突然突然出现四个十二条第(二)(三)款活动的,网上成交公司可视情景深浅而定间断或关闭其空间自给率粮网上成交申请资格。购买卖家每年内总共使用俩次悔约,下次缴纳合作时,合同履行提高金按正常情况细则的五倍扣除,后面续地区存储粮出价买卖纸质合同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重复第三次很普通 履约情况后以确保金还原很普通 要求;如累计三次发生违约行为的,自第三次判定违约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交易。交易中心将买方上述行为纳入交易黑名单及粮食企业经营活动诚信评价记录。
第二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包进包出轮换竞价交易”拟改为“购销双向竞价交易”。
现将以上修订内容在 “湖北粮网”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8月13日—8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435303150@.qq.com。联系电话:027-87840237。
联系人:张志勇,电话13397139716
杨 杰,电话13986128048
魏杉杉,电话13886024331
代书阳,电话17361048022
湖北粮网
2024年8月13日